《金屬材料 彎曲試驗方法(GB/T 232-2010/ISO 7438:2005,MOD)》修改采用國際標準ISO 7438:2005(英文版)?!督饘俨牧?/span> 彎曲試驗方法(GB/T 232-2010/ISO 7438:2005,MOD)》根據(jù)ISO 7438:2005重新起草,為了方便比較,在附錄A中列出了本國家標準條款和國際標準條款的對照一覽表?!督饘俨牧?/span> 彎曲試驗方法(GB/T 232-2010/ISO 7438:2005,MOD)》的附錄A和附錄B為資料性附錄。由中國鋼鐵工業(yè)協(xié)會提出,由全國鋼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1.V型模具式彎曲裝置
模具的V形槽其角度應為(180°-α),彎曲角度α應在相關產(chǎn)品標準中規(guī)定。
模具的支承棱邊應倒圓,其倒圓半徑應為(1~10)倍試樣厚度。模具和彎曲壓頭寬度應大于試樣寬度或直徑并應具有足夠的硬度。
2.虎鉗式彎曲裝置
裝置由虎鉗及有足夠硬度的彎曲壓頭組成,可以配置加力杠桿。彎曲壓頭直徑應按照相關產(chǎn)品標準要求,彎曲壓頭寬度應大于試樣寬度或直徑。
由于虎鉗左端面的位置會影響測試結果,因此虎鉗的左端面不能達到或者超過彎曲壓頭中心垂線。
符合彎曲試驗原理的其他彎曲裝置(例如翻板式彎曲裝置等)亦可使用。
3.試樣
3.1一般要求
試驗使用圓形、方形、矩形或多邊形橫截面的試樣。樣坯的切取位置和方向應按照相關產(chǎn)品標準的要求。如未具體規(guī)定,對于鋼產(chǎn)品,應按照GB/T 2975的要求。試樣應去除由于剪切或火焰切割或類似的操作而影響了材料性能的部分。如果試驗結果不受影響,允許不去除試樣受影響的部分。
3.2矩形試樣的棱邊
試樣表面不得有劃痕和損傷。方形、矩形和多邊形橫截面試樣的棱邊應倒圓,倒圓半徑不能超過以下數(shù)值:
——1 mm,當試樣厚度小于10 mm;
——1.5 mm,當試樣厚度大于或等于10 mm且小于50 mm;
——3 mm,當試樣厚度不小于50 mm。
棱邊倒圓時不應形成影響試驗結果的橫向毛刺、傷痕或刻痕。如果試驗結果不受影響,允許試樣的棱邊不倒圓。
3.2試樣寬度應按照相關產(chǎn)品標準的要求,如未具體規(guī)定,應按照以下要求:
a) 當產(chǎn)品寬度不大于20 mm時,試樣寬度為原產(chǎn)品寬度;
b) 當產(chǎn)品寬度大于20 mm時:
——當產(chǎn)品厚度小于3 mm時,試樣寬度為(20±5)mm;
——當產(chǎn)品厚度不小于3 mm時,試樣寬度在20 mm~50 mm之間。